福清给首次来融就业岗位补贴奖励

首次来融就业岗位补贴

支持来融在融就业,对首次来融就业、省内在融新就业人员(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在融稳定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参加我省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

 

支持共享用工、调剂用工

鼓励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盘活本地劳动力资源,2023年春节期间(1月1日至2月28日),企业、各类用工调剂平台通过共享用工、调剂用工形式安排员工到接收企业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企业补助。单家企业奖补资金上限10万元

 

支持为企业招工引工

各类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在春节期间(1月1日至2月28日)为重点企业(指榕委办(2017) 10号文所列企业,以及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确定的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以及新员工个人应聘的,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或个人应聘的新员工奖励。单家企业补助资金上限为20万元

对职业(技工)院校推荐20名以上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的,予以3万元奖励补助;每超过10名,再增加1万元奖励补助。

 

支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2023年春节期间(1月1日至2月28日),鼓励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企业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延长扩岗补助受理期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限期为2022年12月31日,申请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已审核未完结的,加快审核发放进度,确保在2023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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