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上榜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之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之乡”名单》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闽建筑〔2023〕2号),现将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之乡”名单予以公布。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每三年重新公布一次。

附件: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之乡”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0日

 

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之乡”名单:

福州市闽清县

厦门市思明区

福州市鼓楼区

福州市永泰县

厦门市湖里区

龙岩市上杭县

福州市马尾区

泉州市惠安县

福州市福清市

厦门市集美区

 

根据各地近三年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确定排名前10的县(市、区)为“建筑之乡”,实施动态管理。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方面,赋予“建筑之乡”与设区市同等审批权限。

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赋予“建筑之乡”与设区市同等权限。

在住建行业的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立项申报方面,赋予“建筑之乡”与设区市同等推荐权限。

在建筑业改革试点方面予以“建筑之乡”优先安排。在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样板工程、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申报方面予以“建筑之乡”支持。

建立厅领导挂钩联系“建筑之乡”机制,由厅领导挂钩协调解决行业发展实际困难。广泛宣传推介“建筑之乡”和建筑业龙头企业。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