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上迳镇渔溪河北岸片区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福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福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福清市上迳镇镇区及渔溪河北岸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上迳镇渔溪河北岸片区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基本情况

上迳镇渔溪河北岸片区地块系规划以居住和工业为主要功能的片区,位于福清市上迳镇,地块周边有福昆线(G324)、173县道等,向北可直通镇中心。本次成片开发涉及上迳镇梧岗村、南湾村、上迳村,范围内总用地面积9.0861公顷。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根据《关于福清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增强产业链韧性,提升内生动力。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迳镇渔溪河北岸片区地块位于福清市上迳镇,向北可直达镇中心,交通非常方便。片区开发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路径,来将加快新型工业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促进城乡发展。

四、成片开发的规划用途及公益性用地情况

上迳镇渔溪河北岸片区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包括工矿用地、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其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公配用地占比超过40%的规定。

五、规划符合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方案获批后,本成片开发方案将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区。

六、实施计划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9.0861公顷。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3年实施完毕。

七、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7〕65 号)《福清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2017年)等规定开展工作。

八、结论

《上迳镇渔溪河北岸片区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来源:福清智慧城市规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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